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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借了20万,但是借条上的出借人不是我,是另外一个人,我是银行转帐的,约定月息3%,开始14个月借款人也是按约定月息转帐给我的,有转帐流水。从2015年8月开始就没给利息也不还本金。现在我想起诉,是应由我还是借条上的出借人作原告?
您可以和借条上的人做一个债权转让,然后以您的名义起诉。
具体的还是要看你证据
借条由借款人签字。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另外,如果有担保,可以由保证人签字。 如果双方是签订借款合同,此时债务人(借款人)或债权人(出借人)都要签章。
直接起诉就行了
借条注明借款时间、付款方式(转账最佳,现金需要有取现记录等相关证明)、还款时间(可不填,随时主张权利)、利息、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等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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