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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有按揭法院能否强制拍卖

周** 浙江-丽水 财产分割咨询 2017.09.24 17:36:02 276人阅读

我的朋友因为夫妻感情不和,无法继续生活下去,昨天在民政局离婚了,请问离婚房产有按揭法院能否强制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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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争议的房子双方都不想要,或者双方都要,又不肯让给对方,法院是可以考虑拍卖的,拍卖的款项进行分割。

2017-09-24 17:4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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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持有共同房产,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卖掉,所得房款双方均分。万不得已是不鼓励由法院拍卖的,因为拍卖有费用,而且价格也会偏低。这就是关于离婚房产有按揭法院能否强制拍卖这个问题的解答。

2017-09-24 17:38:0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分割中必然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房产分割,房产分割的方式有两种,首先就是双方拍卖,价高者得,第二就是双方都不要该房产,那么由公开拍卖,所得金额由双方平分。那么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强制拍卖以下是带来的相关介绍。
一、是否可以强制拍卖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拍卖后的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持有共同房产,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卖掉,所得房款双方均分。万不得已是不鼓励由拍卖的,因为拍卖有费用,而且价格也会偏低。
1、首先会让双方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功的让双方叫价拍卖。获得房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50%的拍卖所得金额
3、双方都不要该房产时,进行对外拍卖,每人拿50%的拍卖所得金额。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财产分割中必然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房产分割,房产分割的方式有两种,首先就是双方拍卖,价高者得,第二就是双方都不要该房产,那么由公开拍卖,所得金额由双方平分。那么离婚房产有按揭能否强制拍卖以下是带来的相关介绍。
一、是否可以强制拍卖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一方有债务,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二、拍卖后的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持有共同房产,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卖掉,所得房款双方均分。万不得已是不鼓励由拍卖的,因为拍卖有费用,而且价格也会偏低。
1、首先会让双方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功的让双方叫价拍卖。获得房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50%的拍卖所得金额
3、双方都不要该房产时,进行对外拍卖,每人拿50%的拍卖所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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