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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块宅基地,但是对方没有土地证也不能过户

182****8116 新疆-乌鲁木齐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9.24 13:58:44 270人阅读

想买块宅基地,但是对方没有土地证也不能过户,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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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咨询解答:1391条

风险比较大

2017-09-25 17:03: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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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规定是,农村宅基地和所属住房属于集体性质,只有本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rn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rn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rn  第八十五条rn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rn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rn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rn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rn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rn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nrn  第八十六条rn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rn  
(一)登记申请书;rn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rn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rn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rn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n  
(六)其他必要材料。rn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rn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rnrn  第八十七条rn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2019-01-17 21:13:44 回复

1、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因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地管理脱节,有些当事人在进行变更登记时,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从而使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陷入被动。还有的当事人在买卖时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既没有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又没有完成宅基地的变更登记。严格地说,此类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 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有一层房产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________、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 、北邻:_________ 。
三、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有乙方负责承担。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120万元整。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
乙 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
公 证 人: 身份证:
签订日期:

您好!需要有相关审批手续。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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