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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生育保险的待遇有哪些的呢?

刘** 海南-省直辖 劳动争议咨询 2017.09.18 10:30:48 14人阅读

我的朋友现在想买保险,但不清楚男性生育保险是怎么样,那么男性生育保险的待遇有哪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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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不少人会有这样的一个误区,便是认为只有女性才享有生育保险,和男性没什么关系。但事实上,不分男女,只要在职都需要购买生育保险。

2017-09-18 10:3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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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性生育保险的待遇有哪些,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保险专家介绍,生育保险是五大险种之一,生育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它强制所有符合参保规定的企业必须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分男女)参加生育保险,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个人不缴费。

2017-09-18 10:31:48 回复


一、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男参保人员护理假生育津贴政策:1.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配偶生育当月及上一个正常参保缴费到账);

3)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2.计发标准:护理假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15天计算。计发基数按配偶生育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执行。护理假生育津贴是男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护理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3.结付办法(
1)男职工配偶同为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其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2)男职工配偶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申报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故如护理假生育津贴高于职工护理假期间工资的,差额需用人单位计算发放,并非自动打入个人账户。
二、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1.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3)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故女方就业参保的,男参保人员不享受该待遇。

津贴发放标准
(一)、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计划生育手术费当中男方可能会有的相应手术、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5)多胞胎生育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高于定额标准的,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
(6)流产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2。剖腹产,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多胞胎,按定额标准报销、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4)难产假、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怀孕不满4个月30天;吸引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满7个月以上流产、钳产;7个月以上遇死胎,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难产,拿相关的证件(生育证、二级医院分娩的,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男方上了生育保险的作用。另一项待遇是、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费用可以报销。3。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一项待遇是;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重返工作岗位,男方可享受10天的带薪假期、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女职工
1、一次性补贴在一;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
(3)晚育假增加15天,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怀孕不满2个月15天。男女职工都有生育保险,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享受不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保险人员给你办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生育保险的女性,在怀孕和生育期间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及生育津贴待遇。但全职太太或者未有能力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是不是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知识。
一、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若其配偶已参加社保,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在生育保险方面还有一大突破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从而改变了过去全职太太生孩子后有关费用不能报销的状况。这也意味着,只要丈夫买了生育保险,全职太太生孩子的医疗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只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 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
据规定,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须提交失业证或居住地居委会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和经办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是农村户口的,须提交其居住地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和规定的相关资料。 女职工生育时或男职工配偶生育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还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连续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因依法关闭、破产、撤销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终止的,其职工在劳动关系解除或合同终止后10个月内发生生育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参保人员申领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应于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出院(站)后3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标准发给分娩、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三、如何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妊娠检查、产前检查、分娩、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因严重并发症、合并症转院医治或者生育的,在本人原定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应享受的生育医疗补贴,待参保人员在新转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终结或分娩后,再由新转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支付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转往外地生育、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或者因急诊在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者分娩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申领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由上文得知,生育险并不需要夫妻双方都要参与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当然,男职工享受生育险经费报销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开具相应证明才可以正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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