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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有的公司补足给女职工有的公司不给,是否需要向领导提出?

李** 上海 工资福利咨询 2006.04.03 13:49:20 3819人阅读

1.公司为职工以1220的基数缴纳镇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钱由社保统一给,基数是以去年上海市职工平均月工资为标准,但是这样一来工资高的女职工少了平时实拿工资总额的另一部分钱,有规定其公司一定要补足差价给女职工吗?
2.为什么有的公司补足给女职工有的公司不给?是否需要向领导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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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03 14:43:10 回复

员工自己主动离职注意事项
1、注意解除合同的日期,不管是单位或是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2、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员工利益员工可以立即辞职,如果因员工原因侵害单位利益的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均不受三十天通知期限限制;
3、员工离职时注意工作交接,一般应当填写交接单;
4、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当日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其他福利费,因员工过错需要对单位赔偿费用,应当为员工出具费用清单;
5、员工离职时,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写明员工入、离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6、员工离职15天内,单位应当为员工社保、公积金办理相关减员手续。

看法定医疗期是否结束以及劳动者是否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工作。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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