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在北京,50岁是否可以继续缴纳社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注意事项: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您好,关于在北京,50岁是否可以继续缴纳社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注意事项: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您好,关于在北京,50岁是否可以继续缴纳社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注意事项: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说到医疗机构,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可以治病救人的机构的总称,不过要想成立医疗机构,还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吗,我国对于其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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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很多人在面对医疗机构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医疗机构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生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安抚家属,这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为您做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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