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一)借条最好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二)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三)可以不写借款的原因,因为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
(四)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五)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
遭遇别人借钱不还的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提讼由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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