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完全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途径通过诉讼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尝试寻找线索最终和对方取得联系,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具体证明做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来看。双方直接有孩子吗?也需要谨慎处理。涉及个人隐私,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法律意见】
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偿还。
【法律依据】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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