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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医疗保险怎么缴纳呢?

ask****815 北京-密云区 医疗保险纠纷咨询 2022.08.01 11:46:47 303人阅读

您好,请问失业期间医疗保险怎么缴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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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加职工医保,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2022-08-01 12:07:27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7982条

可以在人保社APP申请自己缴费

2022-08-01 12:04:4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不必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也不计算中断缴费的年限。在领取失业金期满以后,最好尽快恢复你的社保缴费,避免由于中断缴费,降低以后的养老金领取的数额。下图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扩展资料: 第五章 失业保险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医疗保险的缴纳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单位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城乡居民到所在地社区或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农村居民可以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组织集体参保;高校学生由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手续。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不必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也不计算中断缴费的年限。在领取失业金期满以后,最好尽快恢复你的社保缴费,避免由于中断缴费,降低以后的养老金领取的数额。下图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扩展资料:
第五章 失业保险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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