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大连法律咨询 > 大连公司经营纠纷法律咨询 > 客户来公司路上下公交车摔倒公司负责任吗?

客户来公司路上下公交车摔倒公司负责任吗?

ask****984 辽宁-大连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2.07.30 13:29:18 433人阅读

客户来公司路上 下公交车摔倒公司负责任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大连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大连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324375776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11904条

你好。客户的话一般是自己需要承担责任的

2022-07-30 13:33:46 回复
咨询我
1319411530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107条

公交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2022-07-30 14:56:46 回复
咨询我
1564032577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894条

您好,即便负责也是他们公司负责

2022-07-30 16:51:11 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你们没有给顾客提供安全的环境,你们是存在过错的,是要承担顾客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的。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您好,关于顾客在超市摔倒的责任谁负?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依据实际情况,如果商场对于受害人摔伤的,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其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商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是法律规定的店家应尽的法定义务,商场未全面履行,导致消费者摔伤,对其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如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如果是顾客自己的责任,比如没看路,注意力分散,失足摔倒,鞋子不合适造成摔倒。顾客自身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