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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不在了,现在需要遗产继承,如果爷爷奶奶放弃继承

ask****058 上海-黄浦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17.09.11 19:19:24 46376人阅读

父亲不在了,现在需要遗产继承,如果爷爷奶奶放弃继承,请问可以跳过不走房产公正的流程,由子女继承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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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公证,否则房地产交易中心不好过户,另一种方法就是起诉遗产继承,然后让爷爷奶奶出庭当庭表示愿意调解并放弃遗产,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凭这个调解书就不用公证了,直接可以过户

2017-09-12 07:27: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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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如果所有继承人能就被继承人遗产分割形成一致意见,就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果不能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对于被继承人房产的居住使用是对遗产的分割没有影响的。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理论上所有继承人平分房产。继承法中关于剥夺继承人继承权有四种情形,包括杀害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形严重,伪造毁损遗嘱情形严重的,如果没有这些情形,其他继承人不放弃继承也,那就都有分割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中关于多分少分有以下规定: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如果有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主张不平等分割,但像你说的依据长期居住主张归一人所有是不可能的。

2020-09-22 09:56:13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1005条

走法院程序

2017-09-11 20:32:30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25600条

不可以的,必须要公正

2017-09-11 20:5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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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起诉

2017-09-11 23:54: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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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本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可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供。这种亲属关系为确实享有继承权的亲属。4.有本人签名的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当事人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当事人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2.放弃继承权公证生效后,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一般不能更改。3.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应按接受继承办理。4.放弃继承权的人,应当是享有继承权的人。不享有继承权的人,自然就谈不上放弃继承权了。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在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时:
1.继承人首先应确定管辖的公证机构。根据规定,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遗产不在一地的,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
2.当事人一般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能委托其他继承人或他人代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
和限制民事行为的当事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其他代理人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应向公证员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人在国外或在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或我国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储蓄单、记名股票等。
4.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或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判决等。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和遗产状况。
(2)被继承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如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即有过几次婚姻、配偶是否健在;各次婚姻所生子女及收养子女情况;是否有非婚生子女等。
(3)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健在,对遗产的态度。
(4)遗产财产的来源,是否共有,是否设有典当、抵押,对遗产的产权有无争议等。
(5)被继承人是否有未纳税款和应偿债务。
(6)遗嘱继承人外的法定继承人是否知道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公证机构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经审查真实、合法,而且齐全完备,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将给当事人继承权公证书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孙子可否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首先要看爷爷奶奶生前有没有立遗嘱,如果说,就要以遗嘱为准(如果对此遗嘱有异议,可以跟立遗嘱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有公信力的
第三人调解,调解和协商无效的,还可以诉讼解决。)否则就进入法定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是可以代位继承的。
二、关于代位继承:
《继承法》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三、用最通俗的方法来说明:“代位继承只适用于(外)祖父母去世时,其子女先于他们去世的,由(外)孙子女代父母取得代位继承权。”而不能是(外)孙子女的子女代外公外婆来继承其父母的遗产。这种情况,应该由其他
第一序继承该遗产,如果没有其他第一序位继承人的,应该由
第二序位继承人继承该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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