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为每月的7-9号,如申请人不能如期签到将停发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到社保中心签到将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首次申领时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解答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应在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于正常工作日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待遇窗口办理备案,携带《武汉市用人单位申报失业保险金告知名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资料。单位备案后,职工本人收到单位转交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及《申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书面告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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