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东城区法律咨询 > 东城区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如果承包方逾期,发包方能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吗?

如果承包方逾期,发包方能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吗?

ask****211 北京-东城区 工伤纠纷咨询 2017.09.09 05:48:26 50075人阅读

如果承包方逾期,发包方能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东城区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东城区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需要根据双方的合同确定是否属于根据违约,确定是否可以进行直接转包,但可以确定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2017-09-09 05:56:2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旦发包方依法要回土地,就表明承包方已经因为全家转为非乡下人口而彻底失去了使用该承包地块经营牟利的权利,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流转时限内,承包方不应再从该地块的经营中得到任何收益,当然也包括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获到的利益,已经预付的收入无疑应当全部退还土地所有权人。在发包方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的追索剩余流转时限内的流转价款的诉讼中,如果根据流转合同的商定,剩余流转期内的流转价款虽然是分期支付,但仍然是由承包方代第三人向发包方支付,或者发包方与第三人就流转价款的数额发生争议,则受诉法院应当追加承包方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于承包方和与第三人签订流转合同,在承包方依法以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却又未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的情况下,应当从平等原则出发,考察导致承包方与第三人真实的流转价款和当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普遍情况,联盟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费的数额,综合评价后,确定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的剩余流转时限的流转价款的数额。肖涛给他派分00

2020-12-08 06:58:01 回复
咨询我
1386740085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6128条

要求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根本违约前提下,可以更换施工队

2017-09-09 06:14:1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相关法律可参考;(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属于违法转包,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并拒绝修复的:(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应予支持,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将不能转包的项目进行转包

2018-11-23 23:01:53 回复
咨询我
187015702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3133条

请您详细描述您想要咨询的内容

2017-09-09 13:00:3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38805条

需要根据合同旅行的具体情况判断。

2017-09-09 08:40:05 回复
查看其他1位律师回复

这一现象在起步规模小,无资质的施工人与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在名义上的联营等多种形式,无资质的施工人变相作为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内部承包人:无资质的施工人挂靠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于2001年1月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倒》
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根据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出现的形式有。”在实践中、资金不足的民营企业中显得尤为突出。同时该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建筑法》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从业资格做了严格的限定,又为赚取建筑市场高额回报,为规避建筑立法对建设工程施工主体资质的严格限定。没有资质的施工人使用具有法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形式很多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相当一部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通过各种方法借用具有法定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对外承揽工程;(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明确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对此类行为应予以严格禁止,认定无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
5051人阅读

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操作不当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叫工伤,伤残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那么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鉴定伤残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法律知识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标准
11068人阅读

劳动能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综合,劳动能力的分类也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那么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条件有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
9315人阅读

在一些高危行业,工伤致死的事故也并不少见,那么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都有哪些最新规定呢,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内容有哪些,工伤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工地死亡事故赔偿细则等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劳动保护法
212142人阅读

劳动保护法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保护法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劳动保护法全文是什么,劳动保护法最新内容是什么,劳动保护法关于孕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全文
15223人阅读

大多数人都需要工作来进步和生活,这就和劳动法有所关联,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劳动法全文的有关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内容尽在律图,请咨询本站合作律师,为您专业答疑解惑!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