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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方找到我说当初他有两年没用场地,现在合同3年前已经到期,签了3年租借合同,我将场地租给别人3年?

ask****597 江西-南昌 房屋租赁咨询 2022.07.11 08:47:19 432人阅读

我将场地租给别人3年,签了3年租借合同,现在合同3年前已经到期,现在对方找到我说当初他有两年没用场地,要我退还两年租金给他,这个事我可以不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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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退

2022-07-11 14:16:23 回复
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3811条

您好,可以拒绝退还,具体请与我联系。

2022-07-11 14:1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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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705323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29486条

可以拒绝退还

2022-07-11 09:5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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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7095744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13901条

这个可以不用退还的,因为你已经租给对方,对方用不用是他的事儿

2022-07-11 09:13: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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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7934607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上饶 咨询解答:436条

要看是什么原因没用场地

2022-07-11 09:0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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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1153条

您好,可以不退还的

2022-07-11 09:0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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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910678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西-南昌 咨询解答:4003条

具体要看签订的租赁合同

2022-07-11 08:4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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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将住宅出租当办公场所,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出租人是个人个人租给公司的那么出租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你公司的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双方共同签订租赁所统一的租赁合同一式在份填好后带上双方的委托证明书带上上面提到原件去租赁所办理备案一般三个工作日后出租赁证。去领租赁证的时候要交清第一个月的管理费及税金共计8左右。2如果出租人是公司的公司租给公司那么出租人的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公章双方签订租赁所统一的合同一式三份如果委托一个人去办理带齐二个公司上述资料去租赁所备案公司租给公司的也要三个工作日交清第一个月管理费2可以领回租赁证。税收的话由这个出租公司去地税开票的时候扣取。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不能。虽然存在民事欺诈的行为,但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宜认定为诈骗。所谓民事欺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故意以不真实的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而作出一定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发生、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而诈骗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诈骗罪的构成
1、概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与一般民事欺诈之间的区别
1、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在概念上的区别

1)民事欺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故意以不真实的情况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使对方陷入错误的认识而作出一定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发生、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不法行为;

2)刑事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付财物的犯罪行为。由上述可见,民事欺诈可以形成法律关系,此法律关系可以是无效或部分无效的。而诈骗犯罪行为根本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同时如果行为人的欺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需要用刑法来惩罚的话就构成诈骗罪。诈骗罪与一般民事欺诈之间的区别
2、民事欺诈行为与刑事诈骗在主观方面的区别(
1)民事欺诈行为的目的在于使用欺骗手段与他人发生、变更、终止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
2)诈骗犯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虽然诈骗行为在客观上也引起他人为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但是诈骗犯罪人却没有承担法定或约定的民事义务和实际履行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区分民事欺诈和诈骗罪的关键是看行为人的主观上是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利益。民事欺诈人主观上所追求的是通过欺诈行为和对方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实现。而诈骗犯罪人对事先和他人的订立的民事法律关系无实际履行的诚意,主观上是虚构的。诈骗犯罪人主观是直接故意;民事欺诈人主观多表现为直接故意,但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民事欺诈。
3、在客观方面的区别:主要表现为行为人是否有实际履行能力。(
1)如果行为人将取得的财务全部或者大部分用于挥霍、从事非法活动或携款潜逃的,应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如果行为人将取得的财务主要用于约定义务的履行,即使客观上未能完全履行的,一般也认定为民事欺诈。

3)如果行为人将取得的财务用于其它合法经营活动,但是却有积极履行约定义务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民事欺诈。

4)如果行为人给对方造成损失后,不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推脱责任或者逃匿的,应认定为具有诈骗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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