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上饶法律咨询 > 上饶国家赔偿法律咨询 > 果树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果树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刘* 江西-上饶 国家赔偿咨询 2022.07.04 07:42:29 381人阅读

果树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上饶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上饶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当年的都按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
2、正常情况下,果树属经济林木,可分四种档次,一是培育期(1-5年);二是初果期(6-8年);三是盛果期(9-25年);四是衰果期(26年以上)。不同的果树生长期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2022-07-04 07:44:2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其补偿标准可以参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水井,不予补偿、油料和蔬菜青苗、养殖场,要尽量移植、公路。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编制投资概算,本人认为在国有土地上种地植树征收时应当赔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对于成材树木、通讯线,又不是在个人承包地上经营种植。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高压电线。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望采纳。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①青苗补偿标准,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在国有土地上种地植树,参照有关标准、人工鱼塘,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广播线等。,因为土地不属于集体土地,不予补偿,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坟墓,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猪圈等的补偿,能得到收获的,有如下规定、厕所。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缴纳耕地占用税: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对于粮食

  不允许的,依据如下: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根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沙、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有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有违法者支付。”  因此,破坏林地应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