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绵阳法律咨询 > 绵阳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依照什么管辖原则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依照什么管辖原则

肖* 四川-绵阳 债务纠纷咨询 2022.07.03 16:41:28 324人阅读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是依照什么管辖原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绵阳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绵阳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注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如同其他撤销权一样,应有除斥期间。债权人自应于权利行使期间内行使,否则,除斥期间届满后,债权人的撤销权即消灭。
2、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其中一年与五年皆为除斥期间。

2022-07-03 16:43:28 回复

管恒定原则,是指一审法院对已系属的民事案件有管辖权,案件就自始至终由其管辖,其后若存在确定管辖权的因素发生更易,受诉法院亦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因确定管辖权因素发生变化而在理论上拥有管辖权的法院,而是应当审理案件直到最终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八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重审。

普通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的一种管辖。我国对此的通行做法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打民事官司应到被告所在地去。那么何为“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对作为公民的个人被告而言,是指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对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被告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如果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或合伙型联营体,则由注册地管辖;没有注册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的都有管辖权。 “原告就被告”不仅是我国普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也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普遍采用的一个原则,这一原则适用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但在有些情况下,按照这一原则确定案件管辖时,可能并不便于人民行使审判权,或者影响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确立“原告就被告”这一普通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就显得十分必要。普通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主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它们都规定某些案件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原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管辖。

你好,衍生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是民事诉讼法第 34条的关于管辖的约定适用于因合同产生的违约纠纷, 及因合同产生的侵权纠纷等。但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作排除选择的约定。
二是针对身份关系的管辖约定无效。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还 有如劳动纠纷、裁判的执行等。但仅涉及财产权益的部分可以约定管辖。
三是司法解释扩大了约定的任意性, 对于超越级别管辖的, 可以按约定地域 进行逻辑推理确定管辖,对约定两个以上管辖的,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提起诉讼。
四是明确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管辖的,诉讼管辖条款依然有效。
五是约定效力高于法定。 新司法解释在合同履行地上贯彻了合同签订地的法 理, 约定签订地与实际签订地不一致的, 以约定签订地为准; 约定合同履行地与
实际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以约定合同履行地为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