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欺诈行为,货物如果超过三千元可以是诈骗,没有达到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方如果涉及到销售假货,就涉及违反《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要看您的是什么商品,双方合同如何约定,通过什么渠道购买。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第一款:“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微商怎么投诉退款 假如是商家的产品或者服务问题,在允许退款的法律范围内,可以维权。 但是具体的还得分两种情况, 第一,购买的产品是否是微商大平台里完成交易的,投诉的可以追溯到平台。由平台来维权。 第二,假如不是,这样维权的难度就比较难。 因为微信支付提供的只是支付端口,退款不属于功能上的问题。除非产品存在严重欺骗,造假的可以通过 第三方法律途径来维权。 建议使用微信交易前,请仔细研究产品的,确认后在进行购买,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商家所卖商品是否您已收获,若您对商品质量有疑问或要求退款的问题,烦请您与商家协商处理。若商家不同意退款,金额过大,烦请您报警处理。 如何投诉 1) 首先打开首页的微信。 2) 然后找到下方的我点击。 3) 点击最下方的设置按钮。 4) 找到微信账号保护与安全。 5) 点击下方的微信安全中心。 6) 然后点击投诉维权。 7) 这里就有具体的投诉方法和邮箱了。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如、贩卖毒品枪支、涉黑涉暴、色情、非法博彩、诈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等做法都很容易让自己被投诉哦!所以大家需要注意啦。 12315投诉微商有用吗 要视情况而定,在微商上面买东西被骗的话,如果被骗过的时间不久,并且还保留有当时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还是有一定希望追回被骗财物。 微商的确可以算一种白手起家的创业之路。利用身边朋友的信任,劝其购买和宣传,逐渐扩大自己的圈子,然后发展下线。所卖的产品大都是一些进价低廉、质量得不到保证的、甚至生产厂家都不明确的“三无”产品。微商门槛低,只要有自己的圈子和产品,就可以进行售卖了。面膜成本低,利润高,这是很多人选择在朋友圈卖面膜的原因之一。而且,搞微商的卖家大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消费人群也多。 但是对于这种卖家自己都搞不清楚具体信息的产品,买家使用后起到反作用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工商部门及公安给出了一些建议: 淄博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消费者网购后可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下来,一旦遭遇非法拒退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掌握的“证据”维权。 “对于消费维权来说,一些交易证据尤其重要,像交易时的聊天记录、邮件的截图,发票、当时网站的宣传页都应该保存下来,方便维权举证。”淄博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李海荣介绍。 此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还规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属于欺诈行为,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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