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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的其儿子需要偿还企业债务吗

张** 陕西-安康 债务纠纷咨询 2022.07.02 16:04:19 408人阅读

问一下独资企业投资人死亡的其儿子需要偿还企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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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第1款规定: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应当解散。
即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个人独资企业有两种可能,其一,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并进行清算其二,有继承人而且不放弃继承的,则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继承。

2022-07-02 16:05:1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死亡后,该企业并不必然解散。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投资人死亡后,其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该企业才应该解散。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债务承担主要有三种形式:
1、法人说,即允许个人独资企业成为法人,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自然人主体资格延伸说,认为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的法律主体资格,而与企业投资者是同一法律人格。此时,企业和个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3、非法人团体资格说,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既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而是享有相对法律人格的非法人团体,具有自己特定的权利能力。此时,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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