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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办理营业执照一定要房产证吗

付** 内蒙古-兴安盟 工商税务咨询 2022.06.30 14:27:20 304人阅读

请问一下关于办理营业执照一定要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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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房产证,没有办不了。或者提供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022-06-30 14:29:2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私营企业需要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申请要进行审核,一般分为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5个步骤。公告这一程序属于企业法人(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成立所特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无须公告。企业法人登记公告是登记机关代表政府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公告,是企业取得法人资格的必经最后程序。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营业执照可以吗 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的。而且有补偿赔偿。 在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拆迁中,是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营业损失补偿、设备搬迁补偿、设备损坏补偿等补偿项目。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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