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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渉嫌假冒商品罪如何判刑

曹* 天津-河东区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22.06.28 04:21:35 402人阅读

针对渉嫌假冒商品罪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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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2022-06-28 04:22:35 回复


1、民事责任请参阅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事责任请参阅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一、防伪标签分类
1.反应式SK温控防伪标志:在商标上只要稍微加温,防伪颜色就会立即退掉,显示出防伪厂家的生产标记;降温后,防伪颜色迅速还原,重新覆盖防伪标记。
2.荧光型防伪标记:通过专用防伪荧光灯照射,采用防伪荧光油墨印刷的标记会发亮,呈现现出鲜艳的红、桔红、黄绿或绿色荧光,其荧光强度高、印刷适应性好。
3.隐形技术防伪标记:根据全息防伪标记的原理,采用金属瓶盖顶面直接制作出一种隐蔽真形闪光变色的防伪标记。这种标记在在在阳光或聚光电筒照射下,能反射出一种特定的图案或字形。
4.激光全息防伪标记:根据激光干涉原理,将图案或人物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拍摄后,再叠加处理,产生不同颜色的效应。这种防伪标记技术含量高,不易仿制,应提倡和推广。
5.光敏、温敏双重防伪标记:由一基底层和分别含有光敏与温敏的涂料层构成的双重防伪标记。所选用的光敏涂料自然光紫外线照射下,颜色在2-6s内并迅速由浅变深,发生可逆性反应;温敏涂料在常温下用手指触摸5-10s,颜色迅速由深变浅发生可逆性反应。使用时,消费者只需用手指轻轻按住商品上的防伪标志,5s 后就能使之改变颜色。
二、两种国外的商品防伪标记
1.3M公司反向防伪标签:3M公司原厂产品均附有水印反射标签。其辨认方法是:手持电筒于两眼之间,且与眼睛平行,光源照射至标签上,眼睛视线随光源看去,标签将会反射出闪耀目的3M水印,真伪立分,无可伪造。
2.日本三菱重工空调器上的“形状记忆”防伪标记:用一只电吹风(干发器),向“三菱重工空调器 ”之室内/室外机上贴的“三菱重工防伪商标”吹热风10-15s,商标变软后,用手指按其变形并待其冷却变硬,再次向已变形的商标吹热风“三菱重工防伪商标”又可恢复其本来面貌。这种称作形状记忆功能鉴别方法可以重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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