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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个孩子去主动追赶另一个孩子,老师在联系家长来接,孩子们在教室等家长来接,下课期间,你好?

ask****507 北京-朝阳区 学校侵权咨询 2022.06.21 04:58:48 493人阅读

你好,下课期间,孩子们在教室等家长来接,老师在联系家长来接。其中一个孩子去主动追赶另一个孩子,追不到反而自己受伤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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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原则上学校存在看管责任,疏忽大意导致孩子受伤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

2022-06-21 09:0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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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学校存在看管责任,疏忽大意导致孩子受伤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

2022-06-24 11:1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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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多大?伤势如何?

2022-06-21 08:31:25 回复

这是违法的。《教育法》第九条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十九条限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则。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爸妈或者其他看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限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限定:“老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做法,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五十九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违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据此,接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侵犯。对于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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