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东城区法律咨询 > 东城区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我在外地,想买房子

我在外地,想买房子

ask****015 北京-东城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17.08.29 15:35:29 27944人阅读

我在外地,想买房子,老婆说本人不回去只能写她一个人名字,这样行不行?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东城区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东城区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是共同财产买的就行。房产纠纷可详询本律师。可提供法律意见、代起草法律文书、代理等。

2017-08-29 15:38:54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夫妻一个人的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20-12-08 04:06:2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017-08-29 15:40:03 回复
咨询我
1831691238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河源 咨询解答:14847条

结婚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行

2017-08-29 15:38:01 回复
咨询我
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055条

您好,一般婚内产生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017-08-29 15:37:5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婚后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一方买房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处理:
(一)如果该房是你老公婚后一方用他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则属你老公的财产。

二)如果你和你老公之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你们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三)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9-01-17 18:38:18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6927条

可以签署委托书

2017-08-29 16:06:28 回复
查看其他2位律师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房产纠纷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外公、外婆去世,请丧假当然是可以请的,但是否能照发工资,目前还没有法定的依据,因为外公、外婆是不属于国家规定享受丧假待遇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范围的,所以具体是由所在单位自行掌握的。 【法律意见】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劳总薪字29号、〔〕财企字41号)的有关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户口不是本省辖区范围内的户口(外来流动人口); 
2、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都可以称为“外地户口”;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或者户口本使用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1176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2414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4964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