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我女婿因为跟我女儿的婚姻纠纷诬告我挪用他们的财产.他们有一笔癌症赔偿金25万是打在我女婿卡里我女儿要用钱的时候都是从女婿卡里取出来存在我用身份证给他们办的银行卡生活支出开销都是用这张卡存取,现在他们感情不和而污告我吞没他们的财产他们存取我都不在场卡是我的钱是他们再用,这个我可以辩解吗?
第一,你只要证明卡是他们控制他们使用就行。第二调取银行流水查看日常支取记录也能看出,建议电话沟通
2022-06-08 03:20:26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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