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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买了,对半分了,他不想还之前欠的钱,请问我现在想买房子能买吗,他不还钱会不会没收我房子?

ask****863 江苏-苏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22.05.28 11:24:39 442人阅读

离婚之前丈夫欠钱,在我不清楚情况下借钱,还有两人有一套房子,现在买了,对半分了,他不想还之前欠的钱,请问我现在想买房子能买吗?他不还钱会不会没收我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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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

2022-05-28 14:24:07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59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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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0 08:02:04 回复

关于法院判处罚金如何执行的回答见下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这里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说司法解释还规定,具有上述减免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需要核实更名后的公司与之前的公司什么联系,再确定我们要求权利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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