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前提下,是需要交验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容貌差异较大),并且只能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换领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2、换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解答如下, 迁户口到异地后,重新办理身份证其编号是不会改变的。除非你的身份证号码已经与其他人重码,那这个叫做号码修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第二款“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的规定,无论你变更中国次常住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都不会作任何改变。当然,随着第二代身份证的启用,在你每次变更常住户口所在地时,公安机关都会在身份证登记档案上作出变更记录,届时你的身份证只要通过机读功能就可以看到的。 至于身份证前六位数的地址码,即常住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市),以及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那是根据你
第一次办理身份证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编制的,以后身份证多次办理,这个地址码也是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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