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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经去法院了。如果没有人起诉。那判决什么时候下来。判决了之后什么时候去监狱?

ask****796 江苏-南京 刑事诉讼咨询 2022.05.25 15:29:29 323人阅读

人已经去法院了。如果没有人起诉。那判决什么时候下来。判决了之后 什么时候去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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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要咨询什么问题

2022-05-25 16:44:2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114条

具体情况是怎样

2022-05-25 18:33:2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8909条

什么纠纷?

2022-05-25 16:28:52 回复

一般应该会在一个月内。《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判决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的,判决在十日后生效;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法院会将执行文书送达至看守所,然后由看守所移送法院。所以至少得二十天,但是看守所移送监狱通常是整批移送,所以会再耽搁几天,差不多一个月左右。

各地监狱在执行减刑制度时,会有所不同,但大体要经过以下几个过程:对罪犯平时的劳动、教育实施计分制,达到一定的分类可以“记功”,然后根据“记功”多少和服刑年限由监狱拿出初步减刑意见,再报请当地中级法院裁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取保候审后还会审判,构成犯罪就会判刑的。取保候审后也有必要请律师,这样可以依。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
第十三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活动的规定》
第十八条?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有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或者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律师可以向公安机关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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