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刑事诉讼法律咨询 > 我想请问关于刑附民部分上诉?

我想请问关于刑附民部分上诉?

ask****589 江苏-苏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2.05.24 21:04:29 429人阅读

你好 我想请问关于刑附民部分上诉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1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开庭理时,一般应当分阶段进行,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审理附带事部分。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是因为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人民在审理时,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被告人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附带民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审理,刑事部分的理结果直接影响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处理。反之,如果经审理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被告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态度、表现等又可能影响对其具体量刑。因此,关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部分无论是公诉还是自,人民均应先审理刑事部分,然后再审理附带民事部分。

你好, 最高人民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中明确规定:“人民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就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间而言,根据该解释第八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的规定,被害人只要在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应当认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就没有超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效,而不必受民事诉讼时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
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65092人阅读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代理辩护
12067人阅读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辨认笔录
36564人阅读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盗窃罪诉讼
5406人阅读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
9771人阅读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