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你5000元货款的,向不一定能要回来。 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只是为了取得具体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来保障实现。但是通过诉讼或申请执行的,并不表明就一定能帮你追回对方的所欠的货款,具体的能否要回欠款,还要由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出现对方因特殊情况、失去偿还债务的能力(如严重伤残,没有经济来源),或在执行中找不到对方及对方的财产的,就完全有可能要不回来,或是部分要不回来。 当然,因对方只是欠你5000元,金额不是太大,通过诉讼后,正常情况下是应该能够要回来的,但也不排除要不回来的可能,一切都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所以作为债权人,应该提高自己防范风险的意识,对于经催讨不还的情况的,应该及早向,以确保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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