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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离婚男方有权利女方退回结婚是的彩礼吗?离婚了三年?

ask****661 福建-福州 彩礼咨询 2022.05.12 12:15:13 485人阅读

你好 要离婚 男方有权利女方退回结婚是的彩礼吗?离婚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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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如果满足未生活在一起的条件,那么结婚三年离婚索要彩礼可以退还。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以后未生活在一起的,则需要退回彩礼的金额。

2022-05-12 12:58:30 回复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260条

离婚三年了?还是结婚三年?

2022-05-12 13:1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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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14563条

如果已经离完婚的状态,这个彩礼不能退

2022-05-12 12:52:42 回复
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255条

离婚三年了?

2022-05-12 12:47: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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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18248条

请具体阐述清楚

2022-05-12 12:44:31 回复
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1948条

没有权利

2022-05-12 12:42: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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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1538条

没有权利

2022-05-12 12:25:14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723条

可以,难回。

2022-05-12 12:24: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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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15115条

当事人是你本人吗?

2022-05-12 12:2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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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福州 咨询解答:4700条

具体情况可以说下

2022-05-12 12:20: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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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7998条

登记结婚的,不需要返还彩礼

2022-05-12 12:1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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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
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
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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