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您好,每个地区政策不一样,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有需要您可以随时跟我们律所联系。
粮食补贴算是在农村一种普惠性的补贴,因为领取的门槛比较低,基本上家家都能领到。但这并不意味着领取这项补贴就不需要任何条件,最起码的一条是种地的农民才能领取。
一、私自开垦的荒地
农民们领取粮食补贴的必要条件是要种地,但是对土地的性质也是有规定的,必须是合法的承包地。在农村还有一些土地并不是合法审批的,比如有一些是农民们自己私自开垦的荒地,农民在上面种植一些农作物,这些土地是不被登记在册的,因此在计算农民粮食补贴的时候这些土地是不包括在内的,所以也享受不到粮食补贴的福利。
二、长期摞荒不进行耕种的土地
现在农村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农民觉得种地不挣钱,所以都跑到外面去打工,家里的土地就没有人打理了,任由其荒芜在那里长满杂草。粮食补贴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广大农民们从事农业生产,积极种植农作物,对于这种浪费土地资源不进行耕种的行为也是不提倡的,更不会将粮食补贴发放给这些摞荒土地不进行耕种的农民,所以这类人也是无法领取粮食补贴的。
三、土地已经变更性质的
粮食补贴是发放给种地的农民,要求农民们必须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而有一些农民虽然手中拥有合法的耕地,但是却没有将其用在农业种植上。有些农民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再加上当地监管部门的疏漏,导致一些农民将耕地私自改作他用。这种情况下也是无法领取到粮食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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