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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的呢,规定是什么的

殷* 浙江-温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17.08.20 14:54:42 23人阅读

朋友准备离婚,不知道财产怎么分割的,所以请问一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的呢,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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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同时,还应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子女财产、其他家庭成员财产,以助于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后在实行财产共有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对此《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凡在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以前,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无论是动产、不动产,在婚后均属原所有人个人所有,不得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
助费等费用是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由侵权人支付的赔偿性质的财产,它是以受害人的身体健康为代价的,应属于受害人个人专有,而且何况医药费、残
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受害一方将来的生活基本保障,因此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如属于夫妻一方受到伤害后,已由夫妻财产中先行支付的医药费用,
在经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的医药费,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理解为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今后继续治疗的医药费或一方自已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医药费。

2017-08-20 15:0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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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据此规定,离婚对财产分割的范围,仅指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子女财产、其家庭成员财产均不在分割之列。
(一)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和首要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而言:
1、工资、奖金:这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报酬形式,因此立法将其提出来代表所有的劳动报酬均应属夫妻共同所有。按立法本意,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也应包括在内。
2、生产、经营收益:生产、经营的具体形式很多,除办厂、设立公司、建立企业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与他人合伙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但凡在婚后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多应作为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所产生的权力,它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凡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的他人财产,只要被继承人、赠与人没有特别指明死后的财产和赠与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继承和受赠的财产全部都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以上是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的知识

2017-08-20 14:5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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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对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先进行协商,还不满意可以到。
2、如果财产是两人共有,一直没有分割,可以随时在离婚后分割,
3、如果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一方离婚后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以内解决。
【法律根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您好,关于骗婚的夫妻财产怎么分割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财产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对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先进行协商,还不满意可以到。
2、如果财产是两人共有,一直没有分割,可以随时在离婚后分割,
3、如果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一方离婚后反悔,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以内解决。【法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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