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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蒋** 江苏-南京 其他咨询 2022.03.07 15:08:00 511人阅读

无房户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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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房户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含租住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政府、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解决住房的。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无房户申请建房流程:1、农村无房户申请建房申请,并在村委会领取《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进行填写;2、当地村委会对无房户的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宅基地的调地工作,镇村建办和镇土地分所签署意见,同时公布初审意见;4、报县级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5、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6、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7、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8、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9、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2022-03-07 15:10:00 回复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
1: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无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都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无因管理与合同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
2:无因管理是单方事实的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合同为表意行为,即以意思表示为要素,须有各方的意思表示的一致才能成立,并且当事人应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
3:无因管理是合法的

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
无因管理行为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无因管理人有义务进行适当管理,对于无因管理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应及时给予保护。
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通常管理人是债权人,本人是债务人。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的设立即公司的组建和创设,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律资格必须采取和完成的一系列法律行为总称。公司设立始于公司发起人进行筹备活动,终于公司获得法律人格,是一个以获得法律人格为目的的连续行为过程。 关于公司设立的原则,从公司发展的初期到现在,各国公司法经历了自由设立主义---特许设立主义---核准设立主义---准则设立主义这样一个过程。我国《公司法》对于规范公司设立行为实行的是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必须经过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之设立,如果违反强行法规,公序良俗,或者公司之本质者,应属无效。公司设立无效,是指公司设立形式上已经完成,甚至公司已经取得进行营业所需要的所有法律文件,但由于公司设立在条件或程序上存在实质性缺陷,故法律上认定该公司应当撤销或应认定为无效。 公司设立无效的外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无效包括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狭义无效仅指绝对无效。绝对无效指的是公司的设立欠缺实质性要件而致设立无效的行为。相对无效是指公司设立时存在瑕疵而得撤销或补正的行为。由于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主体,其存亡对社会的影响较自然人主体更为广泛,因此,各国对公司设立无效进行了严格限制,尽量避免设立无效的发生。因此本文从广义无效的角度来讨论公司设立无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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