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投诉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到,劳动监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门。劳动监察的职能,目前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它的下属机构中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委员会,其中只有劳动监察大队是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所以,无论是来人、来电、来信,最终处理单位都是劳动监察大队。 2、口头报案。自己的工资或者劳动报酬没有支付,涉及切实利益必然要维权。什么仲裁、,先不用着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是的,本人直接亲自去口头报案,对方一般都会受理。但是如何处置,那么就要劳动法的具体规定了。 3、涉案群体的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报酬的问题,往往涉及很大的群体。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人聚众讨薪的场景或许可以理解,但是既然选择了劳动监察,就要按照规定程序,选取三五个代表依法投诉。 4、书面报案。如果性格内敛,又是涉及深层次问题,有些人是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书面投诉的好处是在避免言不达意,能够把问题说的很清楚。这种方法再给监察重视程度上,或许有些消弱。 5、拨打劳动监察投诉电话:12333。经常看到网友询问被劳动侵权了怎么办。其实完全不需要那么拐弯抹角,劳动监察投诉电话是12333,如果遇到侵权或者违法行为,直接拨打这个电话,问题或许就迎刃而解了。 6、准备资料,积极配合调查。劳动监察作为执法部门,也必须依法办事。作为投诉人,不仅仅是一个来访、一封信件和一个电话的问题。在投诉前必须收集、固定证据,在投诉受理后,要积极提供线索,帮助劳动监察部门正确处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二十四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九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无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六)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您好,针对您的沂源县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②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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