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上饶法律咨询 > 上饶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是否构成犯罪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是否构成犯罪

刘** 江西-上饶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1.17 23:42:17 475人阅读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是否构成犯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上饶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上饶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规定的是损害商业信誉罪。此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的犯罪构成有:1、侵犯了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扰乱了市场秩序;2、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