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中山法律咨询 > 中山贪污受贿辩护法律咨询 > 单位行贿犯罪中直接责任人是否构成犯罪?

单位行贿犯罪中直接责任人是否构成犯罪?

王** 广东-中山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22.01.17 17:30:43 356人阅读

单位行贿犯罪中直接责任人是否构成犯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中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直接责任人员,指直接实施、积极参加犯罪活动,并起重要作用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可以是管理层的,也可以是普通的业务人员。犯单位行贿罪的,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2-01-17 17:32:43 回复

国家工作人员指使妻子,其本人与妻子属于共同犯罪,亲自实施了犯罪,两人只是分工不同,因此,该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直接正犯。据是否直接实施犯罪为标准,正犯被分为直接正犯和间接正犯。 1、直接正犯是指亲自违法地且有责地实施了实行行为,因而实现构成要件之犯罪人。 2、间接正犯是指虽非因行为人自身的行为,而是通过其他人(甚至是被害人自己)而实现构成要件之人。被利用者只是利用者的作案工具,两者不构成共同犯罪。间接正犯的种类:⑴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例如,甲教唆15岁的乙盗窃,因为乙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与甲不构成共犯,甲属于实行犯,即正犯。⑵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如,甲医生欲杀害病人丙,将毒针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给丙注射后,致丙死亡。甲医生为间接实行犯,乙视为不知情的工具。

解答如下, 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且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罪。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