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雇主没有过错,是没有责任的。但如果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则雇主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双方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劳动关系,则可以按工伤保险要求赔偿。雇主可以给予雇工一定金额的补偿。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视具体情况而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雇员亲属可以向雇主所在地提讼。具体赔偿金额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计算: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
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细分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及环保损害赔偿诉讼等,那么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都是i如何规定的呢,例如最新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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