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大兴区法律咨询 > 大兴区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团伙性故意伤害,参与人员会怎么判?

团伙性故意伤害,参与人员会怎么判?

ask****075 北京-大兴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8.07 08:27:39 10人阅读

我弟弟是北京一所民办学校的老师,今年四月二十九号晚和同校的几个老师以及数名学生对三名外来学生进行多次集体殴打,先是在校门口殴打一次,后来又在保卫室殴打,最终造成对方三名学生一名轻伤二级,两名轻微伤。据我弟弟和我们说的是在保卫室没有动手,在门口打人的时候要动手参与却被打掉眼镜。但是确实是从开始到结束全程在打人现场。现在我弟弟和其它四人被刑事拘留。目前受害方家属要求150万赔偿。我们无力承担一直没有谅解书。目前已经被刑拘快30天了。想咨询律师这件案件中我弟弟有可能面临什么处罚?有没有无罪的可能?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大兴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大兴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4680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伤以上伤害行为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涉嫌刑事犯罪,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由律师在会见嫌疑人后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就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其可能面临的刑罚,能否取保候审及其他情况作出一个详细的分析。如需帮助,可来电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与我联系,以便为您解决问题。

2017-08-07 20:11:52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聘请律师进行会见提供帮助

2017-08-07 09:24:25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参与团伙诈骗罪判多少年?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诈骗罪的量刑情节 诈骗罪量刑的数额标准最早规定在1985年《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85]高检会研字3号),500元以上一般可视为数额较大。现已失效。 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以下简称“1996年司法解释”)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况: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