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中有张借条不一定就是债主,到打官司只有借条或借据也未必能赢。依照我国《合同法》来衡量,民间借贷的债务关系属于借款合同关系,该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一规定就明确宣告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性质是实践性合同而不是诺成性合同。实践性合同最主要特征是合同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使这类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形式要件,例如借用、民间借贷、保管、定金、赠予、寄存等合同都属于实践性合同。就借款合同而言,写出借条或立下借据,也只能算作借款合同成立,只有当借贷方支付借款时,才能算作该合同生效。接下来,是一个有借据也没用的例子,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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