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时下的商业广告可谓见缝插针,就连不少高楼大厦的墙面和屋顶也都被穿上了色彩缤纷的“广告外衣”。那么,究竟谁拥有墙面和屋顶的广告租赁权日前,湖州市中级人民判定一物业管理部擅自出租墙体给广告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2002年12月,浙江省德清县农业局依法取得了位于该县武康镇永安街东湖大厦第6层建筑面积近1500平方米的房产。2003年9月中旬,农业局的干部突然发现办公楼楼顶竖起了200多平米的大广告牌。原来,这是东湖大厦建设单位所聘用的深越物业管理部将6楼朝南屋顶出租给了广告公司。屋顶广告位的租赁期限为三年,租金为2万余元。 湖州市中级人民经审理认为,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因此,东湖大厦屋顶立面应属大厦全体业主共有,在未征得大厦业主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尚不享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物业管理部门更无权擅自处分。 的判决指出,深越物业与广告公司之间的租赁行为,侵害了东湖大厦全体业主对大厦共用部位所享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已经构成侵权。
你好,如果是医疗事故,需要向当地卫健委申请医疗鉴定,要求赔偿
消防通道的相关限定: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
0.1条,型建筑其总长超出220米或沿街长超出15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通道。你现在总长是180米,沿街长是100(只看一条边),不需要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行车道。 依据6.0.2条,如果有封闭内院或天井,宜设置能够进入内院的消防行车道。 此外,根据条文解释,建筑物的进深(宽度)不应超出50米,超出的话消防部门能够根据情况要求你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行车道。
2、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
3.1条,高层建筑首先必须设置环形消防行车道,也就是此型建筑四周均应有消防行车道。如果做不到这点,能够放宽为沿两个长边(也就是两个100米)设消防行车道。总长不超出220、沿街长不超出150,不需要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行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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