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号侵权的认定标准如下:
1、若商标是著名或驰名商标,贵司的商标与它相同或近似,就构成侵权;
2、若商标不是著名或驰名商标,但贵司的商标与它相同或近似,并且商品都类同,就构成侵权;
3、在宣传上突出使用,造成消费者误会的,也构成侵权;等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商标是驰名商标或是著名的,贵公司的商标与他相似或相近就构成侵犯商号权。
2、如果商标不是著名或驰名商标,贵公司与他相近或相似并且是同类商品就构成侵犯商号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42条规定: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
《民法总则》第99条第2款的规定,即:“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
1、侵犯商号权的认定是:存在侵犯商号行为;主观方面存在过错;侵权行为造成了权利人的损失;侵权行为与权利人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犯商号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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