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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合伙诈骗,要弄公司,我不放心做了借款公证,转完钱以后。不给我签合同,钱都拿走了还他的外债了,现在人也跑了。这算不算诈骗。金额60万元。
对方的行为属于诈骗,建议您尽快报警。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由自己内部协商确定的,法人可以代表公司对外开展业务,签署合同等活动。两个人的制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加以约定。根据《民法总则》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当时报警了吗?
如对方涉嫌欺诈您可以报警处理
建议你委托律师起诉对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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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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