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有合同房东把房子委托给第三方进行出租你们可以不用搬走
您好,关于房子到期,房东可以强行赶走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大家租赁房屋的时候,应该和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的期限和违约的责任,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房租到期房东收回房子可以吗 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赁合同自然解除。这时房东是有权收回房屋的。如果房东出卖,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继续出租,承租人也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这些权利在目前我国不诚信的环境下,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房东可以说自用,也可以大大高于实际租金问你是否愿意租赁,也可以高于实际成交价问你买不买,承租人只能接受腾房走人的结果。对于承租人,以后尽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清楚,把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即使仍按原协议履行或改动的权利义务条款较少,双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书面协议,也应该简单签订一份补充协议,附在原协议后面。如果没有正式的确认,双方租赁关系继续有效没问题,但是租赁期限却变成了不定期的了。也就在到期之后自动履行的期间,双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咨询的应该属于政策方面的问题,法律对这块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涉及,请咨询对应的政府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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