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苏州法律咨询 > 苏州交通事故责任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有人伤,就陪护费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交通事故有人伤,就陪护费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134****5536 江苏-苏州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17.07.24 12:25:47 1人阅读

交通事故有人伤,就陪护费问题未能达成一致!事故责任我全责,现在对方不起诉,保险公司也不处理!我要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苏州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苏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313条

和保险公司做单方理赔

2017-07-24 16:10:4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通过这种方法解决,但到底行不行得通,我们还需要了解更多的资料。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2018-11-15 00:04:01 回复

你好,拆迁未协商好,无权停水停电,建议提起上诉。

【法律意见】
1、离婚后,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证明两没有和好的可能,第一次就会判决准许离婚。  
2、双方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调解协议,由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确认夫妻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  
3、夫妻双方仅同意离婚,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会判决准许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交通管制
68706人阅读

我国交通的高速发展加快了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进程,交通管制的作用不可小觑,那么什么是交通管制的具体含义呢,空中交通管制规定有哪些,交通管制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10448人阅读

现在的交通十分的便捷,大家的出行也有了更多的选择,于此同时也造成了经常性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有关知识,那么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哪些呢!

撞死人
419671人阅读

汽车的普及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时有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律图撞死人百科栏目,为你介绍撞死人相关法律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车票预售期
14530人阅读

众所周知,为了方便广大公民购票,因此我国的车票是提前预售的,这样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行程提前订购车票,但是大家知道车票预售期是多久吗?小编来为大家介绍车票预售期的知识,给大家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8499人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交警来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划分出双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后,再协商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文为你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