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
2、《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最低成员为3人。
3、《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本案中,公司董事剩余3人,符合法定最低董事人数,三人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即两人通过即可,现三人通过就更没问题了。
5、综上,本案中公司章程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决议是按章程的规定作出的,故而有效。
1、有效
2、《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最低成员为3人。
3、《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本案中,公司董事剩余3人,符合法定最低董事人数,三人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即两人通过即可,现三人通过就更没问题了。
5、综上,本案中公司章程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决议是按章程的规定作出的,故而有效。
1、有效
2、《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最低成员为3人。
3、《公司法》第112条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本案中,公司董事剩余3人,符合法定最低董事人数,三人出席,三分之二以上,即两人通过即可,现三人通过就更没问题了。
5、综上,本案中公司章程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决议是按章程的规定作出的,故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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