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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职务侵占20万,怎样判罚?

ask****156 江苏-南京 刑事自诉咨询 2021.09.26 13:28:08 497人阅读

在江苏职务侵占20万,怎样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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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54条

您好,职务侵占数额达6万元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数额每增加2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具体量刑也需考量个案情况,如有需要,建议面聊。

2021-09-26 14:23:20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74156条

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辩护,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021-09-26 23:03:35 回复
地区:重庆-铜梁区 咨询解答:31013条

一年左右

2021-09-26 21:49:3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475条

20万属于数额较大,量刑在三年以下,如果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谅解,是有缓刑概率的。同时可以考虑是否不构成犯罪的可能

2021-09-26 21:25: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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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05853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1633条

20万认定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021-09-26 14:19:24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121条

20万属于数额较大,量刑在三年以下,如果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谅解,是有缓刑概率的

2021-09-26 14:09: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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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262018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902条

你好,现在案件进入什么阶段?

2021-09-26 14:03: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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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51736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4265条

积极退还;争取缓刑(3年以下)

2021-09-26 13:59: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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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8264条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能退赃,可以争取从轻处罚或者判处缓刑

2021-09-26 13:4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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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164964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2483条

您好,职务侵占金额20万元的话,大约刑罚在十年左右有期徒刑。供参考。如需后续法律帮助,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

2021-09-26 13:38:5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8645条

一般五年以下,退赃可以争取减刑

2021-09-26 13:37: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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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190821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161条

如果都能退出来,可以缓刑

2021-09-26 13:29:17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9915条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进行索赔

2021-09-26 13:2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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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职务侵占20万元,数额较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积极退赃,主动自首,认罪态度好,可以判缓刑。【法律依据】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对本单位财物的非法侵占一旦开始,便处于继续状态,但这只是非法所有状态结果的继续,并非本罪的侵占行为的继续。侵占行为的完成,则应视为既遂。至于未遂,则应视侵占行为是否完成而定,如果没有完成,则应以未遂论处,如财会人员故意将某笔收款不入账,但未来得及结账就被发现,则应以本罪未遂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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