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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和前夫没离婚时他起诉附带着我,离婚后现在我要购买房会不会受影响?

ask****109 新疆-伊犁 房屋买卖咨询 2021.09.25 13:03:10 331人阅读

我想咨询一下因和前夫没离婚时他起诉附带着我,离婚后现在我要购买房会不会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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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会被列为失信人员不会影响孩子,随时可以复婚。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后的两人解除夫妻关系,身份归于个人,一方的生活状况、社会关系都与另一方不再有任何关系。任意一方在离婚后可与其他人结婚,另一方不得干涉。简单来说,除了曾经结过婚这一不同,离婚夫妻与社会上大多未婚人士是一样的状况。从这种单身状况看来,未经复婚意味着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结为合法夫妻,未复婚同居即是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在我国法律上,这种同居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属于违法行为。相关知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区别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关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事实婚姻成立的夫妻双方可依法定继承相互继承遗产。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不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除非一方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归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2021-09-25 13:31:1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影响。根据和理由如下:
一、被害人是否谅解,是能否从轻处罚的一个酌定情节,但被害人不谅解,不代表被告就不能判处缓刑,反之,就是被害人谅解了,也不一定就可以判处缓刑了。当然,法庭也要考察,没有赔偿的原因,综合全案后,再作出判决。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性质上,仍然是民事性质的。民事部分的处理,原则上不影响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例如,刑事部分不上诉的,民事部分仍然可以上诉。反之,也可以。因此,刑事与民事,性质上是分开的。但是,如果刑事部分,是单处或并处罚金的,这个罚金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也可能判处实刑了。请注意罚金是上交给国家的,这跟民事赔偿是二回事。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应该赔偿的数据数额,通常情况下,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丧葬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
第二款、
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的案件,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第二审审理中发现第一审刑事判决确有错误,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害人对刑事案件中附带的民事部分提出的上诉 应全案审查并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终审判决的批复》: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对刑事判决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抗诉,只是被害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仅要审查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也要审查刑事诉讼部分,以正确确定民事责任,并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终审裁判。第一审刑事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第二审审理中发现第一审刑事判决确有错误,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应送监执行的刑事被告人仍需作为第二审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参加诉讼时,为便于审理,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未审结之前,可暂缓送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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