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规定的“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包括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全过程,既包括查处的部署阶段,也包括实施阶段。“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是指将公安机关行动的时间、方式等情况告知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手段包括各种传递消息的途径,如打电话、发信息、事先约定的各种联系暗号等。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都属于营利性的服务行业,以来,我国这类服务行业发展迅速。由于一些人抵御不健康生活方式的能力不强,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为获取暴利,便在这些营业场所提供,提供赌博、吸毒条件等非法经营活动,并与这些行业的经营者相勾结,共同谋取非法利益。公安机关查处时,这些行业的经营者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使这些违法犯罪活动逃避法律追究。对这类通风报信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为与刑法的规定相衔接,对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同时,针对实践中公安机关在查处吸毒、赌博活动中遇到的类似影响执法的情况,增加规定了公安机关在查处“吸毒、赌博”活动时,上述单位的人员向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的行为。 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条件是通风报信的行为“情节严重”,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如果公安机关查处行动的消息是从公安机关有关人员那里得知的,即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通风报信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有关人民警察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婚后男方赌博而欠下的债务,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因为赌债不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不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赌债本身非法,不受法律保护。
一:男方不肯协议离婚,就起诉到法院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二:《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下列债务应是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赌博离婚债分割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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