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孩子早期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可自愿选择可否继续怀孩子。如果选择继续妊娠,应到当地承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院或妇幼保健组织,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服用抗病毒药物、住院分娩以及产后避免母乳喂养等预防传播的措施,可大大减少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胎儿或婴儿的机会。对所生婴儿实路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并在婴儿第12和第18个月进行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携带乙肝病毒的孕妇可从怀孩子7个月起,每月打1支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如果是临近生产的孕妇发现得了乙肝,在发现时可立即打1支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乙肝母亲最好选择剖腹产为生产方式。对新生儿即时进行连合免疫,新生儿在出世后6小时之内肌肉注射乙肝高效价免疫球蛋白(B)0.5毫升,在生后1个月、2个月后再各注射0.16毫升公斤体重,可使新生儿即刻得到被动免疫初生儿出世后24小时之内、第2个月及6个月各肌肉注射乙肝疫苗30微克,则对婴儿的保护率可达95%以上。
报案了吗
是要交钱的。交多少法律无明确规定。取决于公告实际支出。
一、公告送达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二、适用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三、公告送达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四、一些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该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属于一审判决的,还应说明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但实践中鲜有法院在公告内容中写明上述内容,这导致受送达人即使看到了公告,也不知送达的主要内容。
公告的开头一般就是受送达人的名字“某某某”,没有注明个体特征,因我国同名同姓者众多,导致被公告人身份的不特定,被告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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