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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被驳回怎么办

景** 江苏-徐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1.09.22 06:54:26 381人阅读

离婚上诉被驳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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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或者在取得新证据了解到新情况后向法院起诉。女方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内以及中止妊娠六个月后,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可以在上述期间过后再上诉。

2021-09-22 06:55:26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被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抗诉的提起主体是有相应的要求,不是想要提起抗诉就能够提起,具体怎么样提起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一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 (一)再审检察建议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建议再审的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再审检察建议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五)再审检察建议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驳回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通常是在人民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 6、法律后果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驳回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 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 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元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驳回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通常是在人民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 6、法律后果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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