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都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该规定说明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债务系合伙债务,债务人对外均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关于诉讼时效中断,对于合伙的债务,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对其他合伙人虽未主张过权利。法条链接,向其中任何一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即中断,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故,对其他合伙人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债权人可向其中一方主张权利
您好,针对您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问题解答如下,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侵害合伙企业利益,侵占合伙企业财产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将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依据新修订的刑法,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是将合伙企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挪用合伙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涉及两种罪名:
第
一,合伙企业的职工,包括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侵占合伙企业的财物构成财产的侵占罪;
第
二,合伙企业职工,包括经营管理人员,挪用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挪用财产罪。
合伙人利用接纳新合伙人入伙达到转嫁债务的目的,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发生,保护新入伙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者除外。就是说,法律不限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就合伙关系有特殊的约定,法律保护合法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入伙协议约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的,这一做法并不违法。
对外都有清偿债务的义务,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该规定说明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债务系合伙债务,债务人对外均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关于诉讼时效中断,对于合伙的债务,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对其他合伙人虽未主张过权利。法条链接,向其中任何一人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即中断,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故,对其他合伙人亦适用诉讼时效中断:《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债权人可向其中一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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